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举办“职业共同体下法律人的职业选择”系列讲座,我所宋沛学律师结合自身从业经历,应邀为其做一期题为“刑事诉讼实务问题漫谈”的讲座。
宋沛学律师2003年进入西藏法院,2015年辞去公职转为律师,褪去法官袍,披上律师袍,从审判台上到审判台下,此间十二年,是何种从业感受,一起来聆听吧。
讲座现场,宋沛学律师以刑事诉讼案件为例,从法官和律师两个职业的角度谈法律人的从业感受。强调法律人的基本素质是学习、独立思考、表达(口头、书面、法言法语)、沟通,浅谈法官和律师两者的工作状态,以及在接手案件时的考量。
宋沛学律师表明:民事律师和刑辩律师最大的区别,就是刑事律师的对手是强大的国家机关,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甚至还有法院。但是不赞同把律师同这些机关对立起来,因为这样无益于法治进程,也无益于案件的办理,因为案件责任终身制,律师应当以帮助司法机关查明案情的态度参与到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