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日,山东君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李升元教授,在烟台大学于维纮学术交流中心应邀参加由烟台人社局组织的政务公开讲座。
延续之前的政务公开培训,此次主要针对政务公开的“新风险”方面展开演讲。
李升元律师指出风险防范的:“两秘密一隐私”、“三安全一稳定”以及“三需要”,并强调政务公开有比政府信息公开更广泛更多层面的实践意义,有比行政诉讼更深入、更全面的法治监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