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事 诉 讼 流 程 图
一审流程:从立案之日起算
(普通程序: 6个月,可延长;简易程序: 3个月)
起诉 → 立案审查 → 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 对方当事人15日内答辩 →法院5日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提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 → 开庭审理→下达判决或裁定
二审流程:从立案之日起算, 判决3个月内审结,可延长;裁定30日内审结
一审判决(15日内)、裁定(10日内)向一审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 一审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 对方当事人15日内答辩→一审法院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将上诉状、答辩状报送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提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 → 开庭审理→下达判决或裁定